會員註冊及交易條款

 

《愛捷威生技有限公司 會員服務條款Service Policy》

愛捷威生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捷威」)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愛捷威(https://www.i-jway.com/)服務 (以下簡稱「本服務」)。當您完成愛捷威之會員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愛捷威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約定書之內容,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若不同意上述的服務條款修訂或更新方式,或不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其他任一約定,會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一、「愛捷威」所提供之會員電子服務皆為免費,本服務的所有權和運作權歸愛捷威,故愛捷威保留隨時修改服務使用條款之權利,增加、修改或終止後的內容,將另行公布愛捷威相關網頁上,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建議會員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


二、 會員註冊義務

為了能使用本服務,您同意以下事項:

  1. 依本服務註冊表之提示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的資料,且無重覆註冊登錄等情事。
  2. 即時維持並更新您個人資料,確保其正確性,以獲取最佳之服務。
  3. 若您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或未按指示提供資料、或欠缺必要之資料時,愛捷威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


三、愛捷威隱私權政策

關於您的會員註冊以及其他特定資料(例如交易資料),悉依愛捷威「隱私權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

為提供您更完善與多元之服務與商品,依所提供之服務需要,蒐集您的基本資料與帳務資料,並依您提供資料時所授權使用的目的進行服務提供或商品銷售。


四、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1. 完成本服務的登入程序之後,您將取得一個特定之密碼及會員帳號,維持密碼及帳號之機密安全,是您的責任,任何依照規定方法輸入會員帳號及密碼與登入資料一致時,無論是否由本人親自輸入,均將視為會員本人所使用。利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您將負完全的責任。
  2. 您的帳號若有被冒用、盜用之情形,應立即通知愛捷威,以避免損害擴大。愛捷威將協助暫停該帳號相關交易及後續利用,並於釐清帳號使用問題後,依您的請求重新設定密碼開通使用。

會員同意以下事項:

  1. 您的密碼或帳號遭到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您將立即通知愛捷威。
  2. 每次連線完畢,均結束您的帳號使用。
  3. 您的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均僅供您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合用。
  4. 帳號及密碼遭盜用、不當使用或其他愛捷威無法辯識是否為本人親自使用之情況時,對此所致之損害,除證明係因可歸責於愛捷威之事由所致,愛捷威將不負任何責任。


五、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若您未滿18歲,請在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陪同,一起細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後,您才能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成為會員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推定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細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的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並避免隱私權受到侵犯,家長(或監護人)應盡到下列義務: 未滿12歲之兒童使用本服務時,應全程在旁陪伴,12歲以上未滿18之青少年使用本服務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六、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使用者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您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 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2. 侵害或毀損愛捷威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6. 從事未經愛捷威事前授權的商業行為。
  7. 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愛捷威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等;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之資料。
  8. 對本服務其他用戶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9. 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愛捷威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10. 凡為愛捷威之商品,愛捷威會員未事先經公司書面許可之狀況下,不得擅自印刷、翻印或發行;亦不得於網路拍賣、廣播、電視購物頻道等平台展示或販售愛捷威之商品;更不得透過零售店、公開場所販售,任何人亦不得於任何地點設置室外招牌或透過櫥窗展示、宣傳愛捷威之產品。
  11. 您同意從本網站所購買之任何產品或贈品僅供個人使用,不得為商業營利之目的而出售或轉售。


七、愛捷威得依實際執行情形,增加、修改或終止相關活動,並選擇最適方式告知會員。


八、電子信件「愛捷威網站」會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提供會員相關技術、產品等訊息,但絕對保證會員之電子信箱及相關個人資料不外流,避免會員受到不必要之干擾。


九、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愛捷威有權可以暫停或中斷本服務:

  1. 愛捷威網站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2.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3. 愛捷威網站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4.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愛捷威致使愛捷威網站無法提供服務時。

愛捷威針對可預知的軟硬體維護計畫,有可能導致網站暫停或終止服務時,將盡可能的於該狀況發生前,以適當方式於本網站公告。

十、交易行為

您同意使用本服務訂購產品時,於愛捷威通知確認交易成立前,愛捷威仍保有不接受訂單或取消出貨之權利。您向愛捷威發出訂購通知後,系統將自動發出接受通知,但此通知並非訂單確認通知,關於交易不成立時愛捷威將另行以Email 、電話或簡訊方式通知。

您若於使用本服務訂購產品後,任意退換貨、取消訂單、或有任何愛捷威認為不適當而造成愛捷威作業上之困擾或損害之行為,愛捷威均可視情況採取拒絕交易或永久取消會員資格辦理。

若您就本網站通訊交易之商品,如欲退貨或解除契約,悉依《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需於法定期間內透過會員中心或客服提出申請。

下列商品恕不受理退貨:

– 需冷藏、冷凍保存或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

– 逾檢查必要而已拆封、開啟容器、撕除封條或已食用,致無法回復完整或涉衛生安全之商品。


十一、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愛捷威所使用之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其他標示或資訊等,均由愛捷威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愛捷威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應對愛捷威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在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原則下,會員同意在使用愛捷威之服務時,不作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若會員有涉及重覆侵權之情事,愛捷威可暫停全部或部份之服務,或逕自以取消會員帳號之方式處理。 若有發現智慧財產權遭侵害之情事,請將所遭侵權之情形及聯絡方式,並附具真實陳述及擁有合法智慧財產權之聲明,並以下列方式聯絡愛捷威:

愛捷威會員有任何疑問請至客服中心02-2289-5000 (週一至週五09:00–18:00)詢問。


十二、您對愛捷威之授權

對於會員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會員同意愛捷威網站得於合理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以提供使用者其他資訊或服務、或作成會員統計資料、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 若您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某資料,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愛捷威。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愛捷威時,視為您已允許愛捷威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您對此絕無異議。您並應保證愛捷威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愛捷威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十三、特別授權事項

因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網路交易或活動,可能須透過宅配或貨運業者始能完成貨品(或贈品等)之配送或取回,因此,您同意並授權愛捷威得視該次網路交易或活動之需求及目的,將由您所提供且為配送所必要之個人資料(如收件人姓名、配送地址、連絡電話等),提供予宅配或貨運業者,以利完成該次貨品(或贈品等)之配送、取回。


十四、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

您同意愛捷威生技有限公司得基於維護交易安全之考量,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缺乏使用,或違反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終止您的密碼、帳號(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服務之使用,並將本服務內任何「會員內容」加以移除並刪除,亦得已通知之情形下,隨時終止本服務或任何部分。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務之使用被終止,愛捷威生技有限公司對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十五、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本服務條款之解釋及未盡事宜,悉依管轄法院當地法律為準據法。